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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新建污水站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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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 浏览次数:70公告/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新建污水站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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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0-12-2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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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公告/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新建污水站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1221_104406355
招标人: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
投资金额:32.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新建污水站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项目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区人民医院新建污水站项目
2.2招标范围:新建污水站项目,详见招标项目要求。
2.3工期:招标人指定时间
2.4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工商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本项目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合格有效;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1日上午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请先与联系人联系办理投标人供应商备案注册手续。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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