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201215_104310875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80万元,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本项目电梯设备技术规格书要求,对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电梯设备予以供货及安装。电梯共17台,其中垂直客梯9台,垂直货梯6台,垂直餐梯1台,垂直污物梯1台。在整个施工及维保过程中应无条件配合业主实施相关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依法设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投标单位必须为从事电梯制造及安装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电梯安装的子项目及许可参数满足招标要求。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若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的子
项目及许可参数满足招标要求。委托的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
许可证》电梯制造的子项目及许可参数满足招标要求。
3.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制造商或供应商,完成过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合同签约额大于650万的公共建筑项目)业绩。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与交通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禁用\退库供应商名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2月16日09时00分到2020年12月22日16时00分:提供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相关信誉打印页面、承诺书。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1月05日09时30分
七、本次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1000元/本/标段,售后不退。
报名前请先与联系人联系办理投标人供应商备案注册手续。
联系人:汪工
联系方式: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
公告/交通银行新同城数据中心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